按照学校《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开展第五届“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成信校发〔2023〕22号)文件精神,我院院级教学质量奖依据以下规则进行计分:
1、教学工作量:纯授课工作量≥128,则工作量满足条件。入围老师中工作量最高457.22为30分,其他按比例算得分。
2、评教:本科评教或研究生评教排名前50%,则评教满足条件(两个学期都授课,排名两个学期都要满足,取最好的一次计算)。入围老师中评教排名最靠前5.8%为40分,其他按比例算分;评教排名百分比越小(越靠前),取值越大。
3、教研教改:教研教改入围老师最高分100为30分,其他按比例算得分。
根据汇总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经党政联席会通过,拟将符合条件的老师分数计算如下,并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名,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5日
教职工如对拟推荐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学院办公室。
地点:信息楼412 电话:85799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