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把作风建设作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科学的机制设计、刚性的制度规定、严格的执行落实为关键,以注重源头治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为抓手,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持续不断地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为建设高水平的信息工程大学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推动形成科学规范、系统完备、长效管用的机制制度体系,使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真正落地生根,成为各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推动党风政风实现根本好转,营造凝心聚力、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校园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两个责任”
1.切实担负职责。学校党委担负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纪委担负监督责任,以落实责任带动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成果检验责任落实。学校党委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统筹部署、强力推进作风建设。学校纪委强化协调推动,积极协助党委加强作风建设,督促检查作风建设任务落实情况。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担负作风建设“一岗双责”,既要抓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作风建设。
2.严格考核评价。完善作风建设考核机制,增加考核权重,将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机制,将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指标,开展社会评价综合分析,扩大师生参与面,量化评估作风建设成效。
3.严肃责任追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作风方面的重大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建立约谈机制,对不重视作风建设、不敢碰硬、推动不力及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的单位,纪委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二)坚持正风肃纪
1.找准突出问题。针对作风方面特别是“四风”问题的不同表现形式,每年组织专题调研,面对面倾听基层干部群众心声,综合分析群众信访、社会评价、监督检查等情况,梳理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明确年度正风肃纪工作重点。
2.开展专项治理。对查找出的作风方面突出问题,逐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每年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整治“庸、懒、散、拖”行为,切实解决政绩观不正确、执行力不强、吃拿卡要、脱离实际等作风问题。
3.健全工作体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协调抓总、主责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正风肃纪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正风肃纪工作合力。坚持正风肃纪工作相关单位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随时进行专项督导,集中研究重点难点工作,定期通报整治情况。
(三)加强监督检查
1.开展常规督查。学校党委将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年度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对学校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纪委强化暗访抽查,增加对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暗访检查频率,增强监督检查的随机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反馈、限期整改、跟踪问效。
2.实施专项督查。针对作风建设专项任务,以及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问题反映,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推动阶段性任务落实。持续开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等的专项检查。学校计划财务处、纪监审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要强化财政、审计等专业性监督工作。
3.加强社会监督。探索建立更加有效、更为灵活、参与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电话、网络、意见箱等信访举报渠道,引导师生员工有序参与监督。建立作风问题举报核查专办制度,对反映属实的作风问题迅速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严肃案件查处
1.以零容忍态度查处案件。建立违反作风建设规定案件的快查快结机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作风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2.加大通报力度。建立作风建设案件通报制度,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遮掩护短。
3.完善抓早抓小机制。建立作风方面信访和案件定期分析制度,排查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线索,着力发现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对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注重源头治理
1.完善廉政教育机制。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融入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各环节。坚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党委中心组、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每年安排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深化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组织学习警示教育专题片和警示教育读本。坚持和完善重大案件内部通报制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短信提醒警示。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扬正气、树新风的良好氛围。
2.实施积极预防。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以及《四川省教育系统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施细则,针对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各二级单位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加大积极预防腐败力度,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铲除滋生不良作风的土壤和条件。
3.推进建章立制。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四川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学校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管理、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公务卡使用管理、资源节约、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企业兼职、出国定居、亲属经商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以权谋私。
(六)弘扬优良作风
1.锤炼坚强党性。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党章和党的历史,强化宗旨意识,加强党性锤炼。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优良作风养成的重要基础和动力,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2.严格党内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抓住议事决策这个核心环节,突出对“四个服从”情况的监督,提高校、处两级领导班子内部运行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认真执行党章和党内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坚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增进团结的重要手段,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3.抓好群众工作。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制度,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服务师生、转变作风。大力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服务功能,解决师生诉求。健全师生员工利益诉求表达和调处机制,通过干部调研、来信来访等形式,面对面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作风问题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加强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解决作风问题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锲而不舍、常抓不懈。
(二)突出示范带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保持作风纯洁,带头践行良好作风,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上率下、层层示范。
(三)强化工作落实。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工作整体部署,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学习教育机制,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并按要求定期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报告作风建设相关情况。学校纪委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和暗访督查,确保作风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